很少人像我一樣,一大早上班的時候就在捷運上打瞌睡吧!

我懷疑自己有嗜睡症,但是到了真正該睡覺的時候卻又睡不著,很多人會體醒我是不是該去看醫生。但是我很怕醫生跟我說:「你這是懶散病,就算砍掉重新投胎一百次也不會好!」老實說這句話在我小學三年級的時後就已經領悟了,何必花民眾的健保費呢。

所以我每天帶著不治之症,懶懶散散的坐著捷運前往偷薪水的地方上班。


天氣冷的時候很適合睡覺,即使天氣變冷了,捷運車廂內畢竟不是一個適合睡覺的好所在,吵雜的聲音一點也沒辦法放鬆,害我總是處在半睡半醒之間,有時候乘客的對話會流進我的腦中,這還令人滿困擾的。

雖然在車上打瞌睡也要有點公德心,所以我從不佔用博愛座。那一天,一上車就佔了個好位子。

經過台北車站後,有一對男女坐我旁邊,不是我故意偷聽他們的對話,他們的對話實在太大聲了,男生是個性情中人,說話的時候中氣十足,大概有點年紀,感覺像是爸爸那時代的硬漢。另外一位的話,可能是女生都很會保養,光看外表穿著很難看出年紀,更何況我只是聽聲音真的猜不出年紀。

他們的對話還滿大人的,從一開始兩岸經濟,到手機費率,在到兒女。

過程中我覺得挺妙的,為什麼會這樣說呢?

男生說:如果不是下雨的話,就可以騎車在女生回家了。(他們並不住在一起)

女生說:她的手機費都是女兒繳的。(有女兒而且已經成年了有經濟能力。)

男生說:兒子都笑他太節省,一雙鞋穿到破才換。(有兒子年紀應該也不小了。)

綜合以上,兩人各自有家庭且有某種程度上的不熟。

所以我做了這樣的結論,他們應該是戀人不是夫妻。雖然我必著眼睛打瞌睡,但是我的猜測應該不會差太遠。

我下車的站到了,當我睜開眼睛看到十指交扣的一對戀人,我果然猜對了,但是心理還滿多感觸的。

熱戀,真的不分年紀,這對戀人年紀加起來應該也有一百歲了吧,戀愛真的讓人年輕,愛是人類的奇蹟。

我領悟了一件事,不管幾歲都可以談戀愛,這剛好呼應到前陣子看的一部DVD《維納斯》

關於《維納斯》我就不多做介紹了,有興趣的話可以去找來看。

不管幾歲都可以談戀愛,愛沒有錯,有問題的是自身。

這不是在說教,而是對我自己說的話。

各位,一定要幸福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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